婚礼大屏的20秒噩梦 600人见证的尊严崩塌
屏幕亮了。
又暗了。
20秒。
漫长如一个世纪。
当那张裸露背部的图片霸占婚礼大屏时,600位宾客的私语声像针尖扎进新娘的皮肤。“他们以为是我。”她蜷缩在回忆里。新郎攥紧拳头:“我们花了59000元精心筹备的婚礼。瞬间沦为笑话。”
一、推诿的闹剧
婚庆公司甩出“恶意弹窗”的借口。
司仪公司辩称DJ本不该管视频。
“音乐台离屏幕三十米远!临时让他帮忙而已。”
多么荒唐。
责任在扯皮中蒸发。像从未存在过。
可合同白纸黑字。
婚庆公司收全款统筹全局。
司仪团队领任务现场执行。
当DJ冲向三十米外的设备时。
漏洞早已注定。
二、被定价的尊严
法庭上。法官的笔尖划开真相:
“婚礼聚集新人全部社会关系。具有专属性、纪念性、不可复制性。”
那张陌生人的裸露图片。
击碎了新人“体面存在于社会关系”的权利。
精神损害被量化成12000元赔偿。
远低于新人索赔的5万。
但判决书里藏着更深的刀锋:
“书面道歉即可。网络公开道歉超出必要。”
是啊。伤口只在600位见证者面前撕裂。
何必昭告天下?
三、行业失血的警钟
上海市人大代表张颂华点破核心:
“外包服务缺乏规范。风险防控形同虚设。”
当婚庆公司为压缩成本。
将司仪、DJ、督导拆包给不同团队。
当现场只剩一人兼顾三十米的“死亡距离”。
灾难已在合同里埋下伏笔。
新人的电脑存着隐患。
婚庆的预案薄如蝉翼。
司法鉴定揭开遮羞布——
本地文件自动跳转。非弹窗广告。
多么讽刺!
红毯尽头。新旅程的起点蒙上尘埃。
但黄浦法院的判决书为行业竖起路标:人格尊严高于合同条款。
法官李露的阐释如钟声回荡——
“婚礼承载重大情感价值和精神利益。任何破坏都需代价。”
新人啊。签约前请反复确认:设备预演三次。电脑彻底清空。合同中写明“事故追责条款”。
让那方承载誓言的屏幕。
只放映爱情应有的模样。
毕竟人生重要时刻。
容不下二十秒的荒唐真空。
注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995条,人格权侵害的赔礼道歉请求权永不灭失——法律在守护。比遗忘更久长的尊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