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看到新闻里那位八旬老太把村里刚修好的水泥路铲烂,会第一反应是什么?觉得太缺德了?还是觉得故事没那么简单?别着急把她扔到道德的审判台上——先把来龙去脉理清楚,再决定该用锄头还是法律去干预。
事情是这样:这是村里唯一的出入大路,大家出点钱、有人五十、有的五百,凑了钱把路砌成水泥路。带头修路的村干部说,那段地属公有,施工时特意在老太家旁边保留了两米宽的空地。可路还没完全干,老太就拿着锄头开始铲,铲了足有一百多平方米,得重修,钱和人工又得村里掏。村民们当日报警四次,民警都来了劝阻,老太短时间停手,警车一走又继续。知情人说老太并不一直住在村里,她的理由很简单:“觉得大家欺负她。”网友们看了直呼“太缺德了”,村里人气得牙痒痒,但外人看热闹未必看清楚缘由。
把这事单纯当成老年人“心太歹”其实太粗暴。它同时暴露了几个现实问题: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边界并不总这么清楚,土地、生活空间哪怕只是心理上的被“触碰”,也会引发强烈反应;家属、村集体在沟通、安抚、补偿上可能存在漏洞,强制劝阻只能治标不能治本;还有一点不能忽略——年龄带来的认知和精神健康问题,可能真需要专业评估,而不是网络炮轰一番就了事。
要把这类纠纷处理得既不伤公共财产、又不丢失人情,可以试试法理、情理、医理三管齐下。在法理层面,村里应公开地权和补偿规则,凭程序说话,把责任和补偿讲清楚,让大家心服口服。在情理层面,村干部、家属、乡镇工作人员、村医和社工要坐下来谈一谈,给老人表达的机会,做情绪安抚,必要时给予适当补偿或安排替代方案。在医理层面,别忘了让专业人员评估老人的精神和认知状态,必要时介入医疗和社会支持。至于被铲坏的路面,按照程序修复、按规分摊或追责应当公开透明,避免二次矛盾。
别以为给老太一个大棒就结束了问题。真正要缝合村里这条“路”上的裂缝,需要一点法律的刚性、更多的耐心和一点医学的温度。看到一锄一锄把路铲开,大家心里既有无奈也该有警觉:村子的治理和代际关系,不只是修条路那么简单。村里要在规则上更清楚、在沟通上更用心、在服务上更贴心,才能避免下一次把公共利益和个人尊严都铲掉。
当集体利益和个体权利冲突时,村里到底该怎么做,才能既不让“多数人受欺负”,也不把“弱者遗忘”?你的看法是什么?